消毒产品备案违法生产销售消毒产品立即严查严办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市场上的消毒产品供不应求。利益驱使之下,个别企业不惜铤而走险违法生产销售消毒产品。这种行为不但扰乱了消毒产品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还较有可能因为产品不合格而达不到消毒效果,无法遏制病毒蔓延,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隐患。
近日,卫生监督机构根据一封协查函提供的线索,对我市某公司涉嫌违法生产某品牌消毒液的行为展开市区两级联合调查。卫生监督员通过现场监督检查,查实:该公司在未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且未对产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或紧急上市备案的情况下,生产了一批酒精消毒液,卫生监督员立即对此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卫生监督部门在此提醒: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先*再生产,先备案再上市(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疫情期间紧急上市的部分消毒剂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先向属地消毒产品备案部门提交消毒剂标签说明书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附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和pH检测合格报告);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消毒产品时,务必要查验消毒产品的“身份证”,即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下一步,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对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产品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