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都属于危险废物: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及以上危险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废鉴别流是什么?
1、危废鉴定企业先与我司进行前期的技术沟通,详细说明检测需求,并给到相关资料,经过初步判断,若物品已在国家危险名录中或危险因子**标,则不需要进行判定,直接说明属于危险废物。反之,则进行下一步。
2、企业以书面形式委托我司进行危废鉴别,公司派采样人员现场采样,保存好样品并做好影像资料,填写好每一个样品的采样原始记录。
3、对样品根据GB5085的国家标准进行危险废物检测;
4、出具带有鉴别结论的鉴别报告,报告含有:
(一)鉴别委托情况。
(二)固体废物产生源的详细描述。
(三)待鉴别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废的结论及相关判断依据。
(四)鉴别方案、采样情况记录和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对保存相关资料存档20年。